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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03/12 | 哪怕摩西再世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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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1:41
摘自冯象《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》,仅供翻译爱好者参考学习,故部分文献性内容略去,希望对业余翻译爱好者有更具针对性的帮助。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。
文/冯象 录入/Rhettomia
宽侄:
谢谢发来照片,让我们重温欢聚的时光。
回国一趟,同事见面,都说晒黑了。“黑”是恭维,仿佛我在百慕大群岛度假来着。我们邻居,去年到云南旅游的胖太太爱琳倒是苗条了,一听伯母称赞,更是满脸笑容:I know,可不,我减了十八磅!没有,没练瑜珈术,练什么都不如送我那麦当劳儿子上大学!原来,那孩子平时每周要妈妈开车去麦当劳几回,这学期他一走,“空巢妈妈”告别“垃圾餐”,人就瘦了一圈。
你看,如今“黑”皮肤成了休闲享受的标记,大众化的便宜快餐反而担当了不健康的恶名:语义就这样产生于对话的场合。由此想到,上回谈翻译的“再造原意”,那“原意”也是由译者和读者,通过不同语境一次次“交谈”令其清晰而富有意味的。
下面答复你的好朋友的提问:翻译《圣经》是否集体合作较好?“信达雅”如何兼顾,还是应有别的标准?问题不小,可能会扯得远一点——但看得出,他是读了书,独立思考了才形成看法的;这一点,你得向他学习呢。
一
……(一、二节略)
总体而言,现代译经集体班子的成就不高。什么缘故呢?从制度上看,商品社会专业分工细密,容易障蔽学术视野、压抑文思才气,肯定是一个原因。但以经验论,其实就一句话:译经本质上是译文学经典,一种高度个性化的创作或“再创作”。《哈利波特》《达芬奇密码》之类的畅销书,可以拆了分小组干,流水作业,省工省时。但是《圣经》不行。因为,读者的合理期待,文学经典的译本应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。而“优秀”二字立为鹄的,实即要求译本加入中国文学之林,脱离原著,获得独立的文学地位,从而经得起新的“忠于”原著的译本的挑战。我说过,傅雷先生、李丹/方于先生的译作洵为传世经典,后人难以企及,就是指其文学地位,而非译家的巴尔扎克、罗曼·罗兰或雨果的诠解。诠解属于用无止境的学术(详见下文)。注意:这儿所谓的“文学”是一广义的概念,包括任何运用文学技巧、诉诸形象思维而表达思想感情(包括宗教精神与信仰)的作品,不论写作意图或阅读目的。与之相对,则是基于逻辑推理、概念分析,构筑抽象理论的学术著作。这是从译者角度出发,为探讨译艺而作的分类,不是大学里的专业归口。
目标既定,接下去的问题,便是译经的策略原则。
二
国人论及译事,“信达雅”怕是使用率最高的术语了。但严复此说只是一种理想的概括,跟实践还隔着一层。好比说菜肴以“色香味”俱全为佳,这话固然不假,大厨却没法拿来带徒弟;他得作料火候刀工,一样样示范。有经验的译家也是如此,须从解决一个个难题的方法入手,提出自己的知道原则。
比如吕振中牧师,虽然也讲“信达雅”,但似乎并不相信(至少就译经而言)三者可以或有必要兼得。在他看来,既然经文所载无一字不是神示,若能字对字地译成中文,岂不最好?所以他主张直译:“一词一句,一字一点,皆须注意周到,不可轻率放过”。具体要求,则是“遣词用字,力求准确划一”,即在原文和译文之间建立语汇的严格对应关系,不随上下文变动而替换译词。并且“尽量保持原文之语法结构,不增不减,不趋易,不避难……新造词语,皆有其理由在。”。为达到这一目的,“译经之文体问题,不必完全避免非中国式之语法”。
(我手都快冻僵了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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